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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市制定城市品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
作者:hjq 来源: 阅读次数:1882次 发布日期:2018年2月24日

江门日报讯 (江讯)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实现高质量发展,昨日,市委副书记、市长刘毅主持召开市政府十五届27次常务会议,审议通过了城市品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、进一步提升工业园区集聚发展工作方案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等重要议题。

让城市品质迈上新台阶

为加快推进城市品质提升工作,我市制定了《江门市城市品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》。方案提出了高标准建设城市新区、城市更新、城市交通水平提升等行动计划,力争用3至5年时间,使城市面貌、城市品质迈上新台阶。

会议要求,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创文工作,融入侨乡特色文化,不断优化城市面貌,加强城市管理水平;要加大统筹推进力度,充实工作队伍;要强化资金管理,充分利用好社会资本;要持续推动“四化”(美化、绿化、亮化、净化)专项行动,进一步推动“三旧”改造。

推动园区高质量发展

为进一步优化园区产业布局、提高入园项目质量等,我市编制了《关于进一步提升江门市工业园区集聚发展的工作方案》。方案明确了“优化产业布局,加速产业集聚”、“实施准入管理,明确准入条件”、“加强统筹协调,科学评估项目”等三大项工作任务,以及园区主导产业、准入标准。在主导产业方面,以优化完善产业园区的主导产业为原则,积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,明晰了产业布局和招商方向;在准入标准方面,结合新时代要求以及兼顾东西部园区发展需要,提高产业园区投资强度、单位面积产出、容积率等准入门槛。

会议指出,各级各部门要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,转变发展方式,在有限的土地资源空间里实现存量与增量的高质量发展,高起点加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,提高园区集聚发展水平。

明确消防安全责任

我市按照政府统一领导、部门依法监管、单位全面负责、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,编制了《江门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》。规定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和村(居)委会,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,机关、团体、企业、事业等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。明确了地方各级政府的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;县级以上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范围内依法依规做好本行业、本系统的消防安全工作;机关、团体、企业、事业等单位是消防安全的责任主体,坚持消防安全自查、隐患自除、责任自负。会议强调要抓好落实,各级各部门要迅速组织学习、宣传和贯彻。

会议还专题学习了统计工作有关法律法规,传达贯彻全国和全省统计工作会议精神。

(信息收集:江门人才网) 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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